“贾家一族,感皇恩庇佑,赫赫扬扬,至今已将百载。
但雷霆雨露,谁能预测?既然不能预测天恩,就不如用心多做些自保之法,以防不测。
头一件,是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,却无一定的钱粮供给。
第二件,是家塾虽立,也同样无一定供给。
我想,不如趁今日富贵,在祖茔的附近,多多购置田庄、房舍、地亩,用于供给祭祀供给只用,将家塾亦设于此。
再集合全族中的长幼,大家定下则例,日后按房轮流掌管这一年的地亩、钱粮、祭祀、供给之事。
如此一来,贾家各房之间就可避免争竞,亦可避免有人私自典卖诸弊。
即便是万一有了罪,凡物可入官,这祭祀产业,连官也不入的。
败落时节,贾家子孙还可回家读书务农,也有个退步,祭祀又可永继。”
这些内容显然不知经过多少遍的深思熟虑,不是类似开源节流的表面功夫,而是站在整体家族兴败的高度深谋远虑,显示出说话人高瞻远瞩的见识。
但说话的人却语声温婉,语气和煦,说话的人似乎还有些羞涩,半低着头,仿佛破晓微风中的一朵百合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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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琏甚为惊讶。
王熙凤看似做事雷厉风行,其实却是个短视的大喇叭而已。
而秦可卿看似柔若春水,原来竟是胸中有大丘壑的女诸葛。
贾府为什么会败落?
因为有见识的、有本事的都死了。
留下的不是没本事的,就是能作死的,当然,还有既没本事、还能作死的全能型倒霉玩意儿。
这群不知死的倒霉蛋,还在不停地合力推车撞墙,按照贾府如今这一路下滑的趋势,过不了几年,就是个车毁人亡的下场。
自己既然夺舍贾琏到了这里,只能“反认他乡是故乡”,想要不陪着这群倒霉蛋一道儿死菜,那就得大胆做些什么。
毕竟是上天给了自己机会,不抓住就是作孽。
何况自己来这里,是上天要将这一族积累了将近二十辈子的福气都补偿在自己身上,那注定是要享福来的。
甭搭理那个《好了歌》,说什么“世人都晓神仙好,就是功名利禄、金银享受、姣妻美女、儿孙亲情忘不了。”
屁!合着当个神仙,就得让老子把所有好东西都忘了,啥都没有地活个万儿八千年,那这是修仙呢?还是跑西伯利亚无人区享受无期徒刑呢?
靠!我算是明白为什么风月宝鉴说癞头和尚洞悉所有风月呢,敢情就是因为长生不死还啥也没有,搞得都心理变态了呗。
还有那个《好了歌解注》,就是愤世嫉俗的卢瑟一通发泄罢了。说这也无常,那也不好,既然什么都是空,那你怎么不去死?还活着干吗?就为了浪费粮食吗?
老子来这个世界,就是想全都要享受的,正好是个《反好了歌解注》
心中小得意,贾琏的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丝自得的笑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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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卿虽然半低着头,但眼风会悄悄瞟向贾琏,见他微笑,心中不由一阵突突乱跳。
他在意自己么?
他欣赏自己么?
他喜欢自己么?
这样忐忑的感觉,之前竟是从未有过。
她一直是秦业最听话的女儿,父亲给她定下和贾蓉的亲事之时,她根本就从未见过贾蓉。
但她顺从地嫁了,虽然在新婚之夜见到贾蓉的瞬间,她也惊喜莫名,但注定夫妻情薄,甚至二人都来不及多做了解,就被公公贾珍横刀插了进来,借口贾蓉要读书上进,将他们夫妻分开。
不到十八岁的可卿,过得和二十五岁的寡妇李纨一样,只能立刻变成一个恭顺的听话媳妇,甚至都来不及明白到底什么是爱情。
也许,现在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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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,能居安思危想到这一步,贾府里你是第一智囊。”贾琏伸大指,由衷称赞可卿。
可卿嫣然一笑:“我如今已非贾府之人,乃是真真正正的局外观者。”
“旁观者清,果然更胜一筹。”
“如此夸我,可见我这主意出得不差。不知琏二爷如何奖我?”
贾琏笑道:“你既然如此问了,必定是已经打好主意的,我自愧不如你这女诸葛,可不敢瞎猜献丑,不如恳请赐教。”
可卿“噗嗤”一笑:“女诸葛?琏二爷这是要我‘鞠躬尽瘁死而后已’咯?”
贾琏故意惊讶问道:
“难道……方才所说的不是‘隆中对’么?”
二人相视大笑。之后还是可卿道:
“小女子的主意可不能白出,请琏二爷奖我两匹丝绸,下回带来给酒花和我做新衣裳穿。”
贾琏恍然,连连拍着脑袋:
“哎呀哎呀,竟忘了这个!果然我是个糊涂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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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半晌无事,贾琏想自己在这红楼世界里不会骑马,迟早会被瞧出有异,想想上回救可卿时买的老马十分温顺,便让伙计去找了一副鞍韂装好。
也不让人跟着,自己一个人牵着老马,沿着玉北河朔流而上,去寻个无人处悄悄学骑马。
此时冬日,玉北河却因有泉水涌流而不冻,此处虽有山,但山势平缓,下半晌天气也暖,牵马行来,叫人身心舒畅。
走出五六里地,便有一片平坦的开阔之地,正是适合跑马之处。
贾琏之前从未骑过马,甚至连真马都只在动物园里见过。
在贾琏的前世,他身边就没认识过会骑马的人。
在他平淡的生活里,从新闻里知道的骑马高手就两个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