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孝本来想说老三本就不是省油的灯,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。
都是亲兄弟,他也不能左右王天诚的想法,相信他会自己做出更准确的判断,自己是哥哥,王天仁也是哥哥,不能让弟弟夹在中间难做人。
“不过是受制于眼界罢了,”王天孝无奈地说,“所以你一定要走出大山,站在更高更远的地方看看整个世界,就会发现世界很大,不是王家村,更不是杨子岭,庆城这点小地方。到时候你再对这个世界下结论。”
“哥……”王天诚一脸崇拜。
“啊?”
“我发现你好厉害,总能说一些让人感触很多的话。”
王天孝笑笑:“我比你年龄大,又在外面工作,所以学着别人说说而已。”
“嗯,你放心,我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。”王天诚斗志满满,又道:“那余家的人敢到我们门上来,我肯定站在你这边。我们王家人也不是好欺负的。”
王天孝心想王家人是没有人敢欺负,因为都是自己欺负别人,
“大人的事情,你还是不要操心了,你是要当兵的人,万一出现事情,政审不过,岂不是要遗憾一生。”
王天诚听到政审,立刻显得有些紧张,稍后就为难起来,嘴里却还是坚持说:“怕啥,大不了不当兵。反正欺负我哥就不行。”
王天孝揉揉兄弟的脑袋,将头发揉乱,又笑着帮他抚平。
原来曾经跟在屁股后面跑的这个弟弟,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担当,他脸上依然有些微稚气,但肩膀却分明能挑起重量了。
“天诚。”
“嗯,哥?”
“你要记住,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,永远都要堂堂正正做人,人一生很短暂,在我们死的时候,不求有什么丰功伟绩,至少要做到问心无愧。”
王天诚想了想,轻声应了声。
“我知道了,哥。”
不知不觉,半个小时转瞬即过。
王天孝坐起身,将火堆连同柴火用个木棍推到旁边,露出下面冒着热气的地面,王天诚迫不及待将上面的土挖开,刨出埋在下面的兔子递给王天孝。
王天孝剥去表面的泥土和油皮,立刻就看到金黄色的兔肉,先是撕了一大块兔子的腿递给王天诚,然后自己也扯下一直腿啃起来。
坦白说,王天孝觉得吃起来就那样。
因为兔肉属于一种本身没有多少独特味道的肉,如果经常做饭的人就知道,兔肉和什么肉炖在一起,就能吃出什么味道。例如兔肉和羊肉煮在一起,那肯定吃起来就是羊肉是骚味。
单独吃的话,就少了点意思。
何况他们今夜出来前也没准备在外面吃,所以没带任何调料,最起码的盐和辣椒,花椒面都没有,只能干巴巴吃。
可就是这样,他看到弟弟却吃得津津有味,三下五除二,很快就将一只兔腿吃个干干净净,骨头都啃得能冒火。
对弟弟来说,能有肉吃就是美味,又何谈其他呢。
“想吃的话多吃点,还有。”王天孝将剩下的都给王天诚,后者接过兔子,刚要吃,却突然停住了嘴,憨憨地说:“还是带回去给娘和兄弟们都吃点吧。”
王天孝想了想,说:“那你带回去给他们吧。”
他清楚每个人以后是什么德性,但是王天诚并不知道,他不想让这个对未来充满热情的弟弟从现在心里就留下太多阴影。
他还年轻,很多事情都在积累摸索阶段,一点小事都可能影响他的价值观。
王天孝将手里的肉吃完,看着王天诚小心翼翼地将剩下的兔肉装在随身的军黄色的书包里,两人用雪压灭火堆,然后继续踏上寻找野兔的征程。
其实能在找到这么多野兔,一来是王天孝有经验,更重要的是刚下过一场大雪。
冬日里这些野生的动物一旦下雪就无处可躲,最喜欢找洞穴或者野草堆里避寒,野兔最喜欢的就是高粱和玉米杆垛。一旦钻进去,往往要钻几日,近乎于一种休眠状态,没有太大的动静,根本吵不醒它们。
要不是这场雪,还真不一定能找到这么多。
有了前半夜的经验,后半夜两人又抓了十几只,等月亮从天幕消失,东方出现鱼肚白时,一身疲惫的两个人已经满满装满两袋子,手里还提着几只。
因为担心回去的太晚被太多人看到,两人开始往回走,准备在村民们还没有起床前回到家。
山里人打猎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这种额外打到的东西,一般都是见者有份,兔子还好说,要是真打个什么野猪或者鹿回来,那到家可能就会被分掉一大半。
农村很多人就是这样,见不得别人日子比自己过的好,你要是和大家一起很差,说不定人缘还不错,但凡过得好一些,那立刻就会被周围人孤立,或者在背后编排很多是非。
只能说,大是大非上,农村人多半能保持正确的价值观,但是小利益中他们也是丝毫不让步,往往为了一寸地都能打得头破血流。
要是被他们看到王天孝兄弟提着二十多只野兔,可不都要嫉妒死。
编排他们不说,那山脚的野兔们估计能被一口气端掉,再想像今晚这样就变得很困难了。
财不露白,保持低调才能细水长流。
虽然每个人都扛着大几十斤的东西,但是兄弟俩都人高马大,丝毫没有觉得是负担,两个人心中开心,回去的时候反而比来时更快。
眼看着就要进村,突然迎面走来一个人。
因为刚转弯就碰到了,想再躲避都已经来不及,所以直接打个照面。
巧的是,刚好三人肩膀上都扛着一个蛇皮袋子。
只是王天孝兄弟看到来人,齐齐皱起眉头。
对面的来人叫曹洪,是村里乃至乡镇出了名的风云人物。
他是个惯偷。